先说结论:现在不要签。签了之后解除原因就变成"协商一致",你能拿到的上限基本锁死在公司给的这个数;不签,主动权还在你手里。
按你说的条件先算一遍:8 年司龄、月工资 25000 元,N+1 大约是 22.5 万元(8 个月 + 1 个月代通知金)。如果公司的解除被认定为违法解除,赔偿金是 2N,也就是 40 万元。差额大约 17.5 万元。
你的月工资 25000 元没有超过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(35283 元),所以不适用封顶,年限也不受 12 年上限限制——这一点对你有利。
为了判断"部门合并"是否构成合法解除理由,我还需要三件事:
- 公司有没有给过书面的岗位变更方案;
- 5 月那次全员会有没有留下通知、纪要或聊天记录;
- 你最近 12 个月的工资构成(基本工资 + 绩效 + 补贴分别多少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