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演示案件,内容为虚构示例开始我自己的案件

已收通知还剩 2 天

我在一家互联网公司做了 8 年后端,上周 HR 找我谈,说部门要合并,让我签一份协商解除协议,给 N+1。我月薪 25000,在朝阳上班。这个能签吗?

先说结论:现在不要签。签了之后解除原因就变成"协商一致",你能拿到的上限基本锁死在公司给的这个数;不签,主动权还在你手里。

按你说的条件先算一遍:8 年司龄、月工资 25000 元,N+1 大约是 22.5 万元(8 个月 + 1 个月代通知金)。如果公司的解除被认定为违法解除,赔偿金是 2N,也就是 40 万元。差额大约 17.5 万元

你的月工资 25000 元没有超过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(35283 元),所以不适用封顶,年限也不受 12 年上限限制——这一点对你有利。

为了判断"部门合并"是否构成合法解除理由,我还需要三件事:

  1. 公司有没有给过书面的岗位变更方案;
  2. 5 月那次全员会有没有留下通知、纪要或聊天记录;
  3. 你最近 12 个月的工资构成(基本工资 + 绩效 + 补贴分别多少)。

依据

没有给过书面方案,只是会上说了一句。全员会有钉钉群通知截图。工资是固定的 25000,没有绩效浮动。今天他们直接给我发了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》。

通知书我已经解读完,风险点标在「文件解读」页,一共 5 处,其中 4 处是高风险。

最关键的两处:一是公司把解除理由写成"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",但没有书面变更方案,也没有协商记录,这一步程序缺失,是你主张违法解除、要求 2N 的核心依据;二是通知书末尾那句"再无其他任何争议及权利义务关系",属于一揽子弃权,欠薪、年假、加班费一旦签字就可能被视为一并结清。

通知书本身可以签收,但要在签名旁写明"仅确认收到,对内容有异议"。随附的《协商解除协议》不要签。

档案已经更新:时间线补到 4 条,诉求初算 4 项合计 46.87 万元。接下来 7 天有三件事要做,都在下面的行动卡里。

现在做什么1/3

2026/08/26 · 还剩 2 天
2026/08/27 · 还剩 3 天
2026/09/11 · 还剩 18 天

依据

7 月工资到今天还没发,社保也停了。是不是可以直接去仲裁?

可以直接申请仲裁,时效到 2027 年 7 月 21 日,不着急。但在立案之前先补一步:发一份书面《催告支付工资函》。

理由是证据角度而不是程序角度——书面催告会把"公司明知欠薪且经催告仍不支付"这个事实固定下来,对后续主张有帮助;同时它也给了对方一个在开庭前和解的台阶,很多案子在这一步就谈成了。

社保停缴属于另一条线:仲裁委通常不直接处理补缴争议,需要向社保稽核部门投诉。这条我另外给你一张行动卡,不占用仲裁的准备时间。

异议函第二版已经写好,在「文书」页。发出去之前会再问你一次——这份是要送到公司的,发出后对方会看到全部内容。

现在做什么0/1

2026/08/31 · 还剩 7 天

依据